大连市金融局:多措并举解决民企融资信贷问题
发布时间:2018/12/13  |  来源: 大连日报  |  专栏:辽宁在行动

  在辽宁省加快民营企业发展大会召开后,大连市金融局表示,将会同金融监管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大会及市委、市政府部署,以优化金融软环境为抓手,组织开展融资促进行动,多措并举引导金融机构不断加大对民营和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

  加快落实金融扶持政策。大连市政府修订出台《关于促进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对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为民营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给予风险补偿、业务补贴和奖励,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支持。对银行向科技创新企业发放信用贷款给予50%的风险补偿,对全市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贷公司服务小微企业的前三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企业上市、挂牌、债券融资予以奖励,支持民营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对企业上市最高补贴300万元,对企业新三板挂牌最高补贴140万元,对企业四板挂牌最高补贴40万元,对中小微企业债券融资给予1‰奖励,10万元封顶。

  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大连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金融诚信建设 优化金融市场秩序的若干意见》,促进各金融市场主体诚信合作,推动大连市经济金融平稳健康发展,为民营企业融资提供良好金融软环境。金融系统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全市金融机构发起“共同维护金融稳定、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倡议,近期企业家代表将向全市民营企业发起“诚信兴商展业 增进银企互信”倡议,共建金融诚信环境,改善民营企业融资。大连市金融局将继续积极搭建各类融资平台,营造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大连市金融局将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引导银行机构针对民营中小微企业特点,持续开发大数据信用贷款、年审贷、循环贷、银税合作等中小微专属融资产品和服务模式,有效满足民营小微企业“短小频急”融资需求;鼓励银行机构探索抵质押方式创新,开发知识产权、股权、政府采购合同等新型“轻资产”质押类信贷产品;开展海域使用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业设施物权等抵押贷款业务,为涉农民营企业提供信贷支持。

  今年前10个月,辽宁省大连市引进各类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金融机构和融资类机构113家。大连市金融局还积极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引导银行设立小微专营机构,目前辖内中资银行中已设立小微专业管理部室27个,成立小微和科技类专业服务团队400余个;累计设立银监会持牌小微、社区支行179家,特色小微专业支行71家。为贯彻全省加快民营企业发展大会精神,大连市将“提速”完善多层次、专业化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组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