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促进纳税人缴费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国家税务总局对原《纳税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十余份文件(以下简称旧办法)系统整合、优化升级,于2025年5月16 日正式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5 年第 12 号,以下简称新《办法》)。辽宁省税务局严格贯彻执行新《办法》,着重推动信用修复机制多维升级,鼓励主动纠错重塑信用资产。截至2026年7月,全省累计已修复户数 43.4万户,占年度评价总数户的 46.06%。
一是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提示提醒机制。为减少纳税人因非主观故意造成失信失分,辽宁省税务局建立了“扣分即提醒、临界即预警、可修复即告知”机制。依托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和征纳互动,对常见扣分指标、临界降级风险和可修复事项自动推送提示。目前已上线18个场景,2026年以来,累计推送扣分提醒345.45万条,覆盖纳税人25.38万户。
二是加大了轻微失信行为修复力度,避免“小过重罚”。新增了一档信用修复标准,即失信行为发生后3日内纠正的,可按100%修复原扣分分值。目前,全省有16.4万户经营主体发生轻微失信行为后3日内立行立改、及时纠正,修复全部扣分,占评价总户数的19.4%。辽宁重力制造安装有限公司因财务人员失误,未按规定期限及时解缴代扣代收税费款,产生失信记录,面临由A级降到B级的风险,由于企业在逾期后3日内完成税费款解缴,依托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系统自动完成信用修复,及时消除失信记录,实现了连续六年A级资格,并迅速恢复了正常办税缴费绿色通道待遇,重新赢得金融机构信贷支持,解决资金周转难题,维护了市场口碑和合作信誉,订单量稳步增长。
三是落实欠缴税费指标渐次修复机制,困难企业“修复难”获缓解。针对部分企业反映,已按税务机关要求分期补缴税费款,但因经营困难等原因难以全部缴清,导致无法满足信用修复条件的实际情况,新《办法》根据补缴税费款占比和补缴及时性,综合计算修复加分,鼓励企业积极补缴税费款。目前全省有13万户经营主体通过欠缴税费指标渐次修复机制挽回扣分损失,占评价总户数的15.3%。辽宁超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辽阳市宏伟区一家专业从事各类建筑工程的民营企业,深耕建筑行业多年,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了积极力量。2025年经营期间因自身原因出现税费逾期缴纳问题,触发两项扣分指标导致信用预评结果仅50分、C级,按照旧办法的修复标准,该企业仅可按照20%的比例修复加分,无法实现级别提升,将限制企业银行贷款。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新《办法》精准辅导,该企业主动制定补缴计划,在7月至12月间分期补缴欠缴税费及滞纳金,陆续按照40%、60%、80%的比例修复加回30分,升至B级。“新办法的出台对我们而言真是雪中送炭,完善的信用修复机制为企业带来重塑信用的契机,帮助我们破除了经营壁垒,让我们重拾发展信心。”企业法人钱先生感慨道。
四是落实“整体守信修复”机制,减少主体信用损失。对已纠正失信行为、履行法律责任,且自评价年度内最后一次评价指标扣分发生后连续6个月以上无新增失信行为记录的,以每满1个月无新增失信行为记录恢复1分的方式修复其扣分分值(最高不超过11分),解决部分评价指标扣分后无法修复的问题,同时鼓励企业尽可能减少失信行为。目前全省有7.8万户经营主体获得“整体守信修复”加分,占评价总户数9.3%。
作为社会信用建设在税费征管领域的重要体现,新《办法》构建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修复”全周期信用管理机制,在持续优化辽宁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稳定市场预期和经济运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下一步,辽宁省税务局将继续以提升经营主体满意度为导向,不断优化评价管理,释放信用红利,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贡献税务力量。

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