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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税务局对A级纳税人实施激励措施

来源 :信用辽宁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8-08-17 14:45 打印

  诚信是一种无形资产,更是一个企业能否长久经营的标准,企业守信才能发展的越来越好,阜新市清河门税务局为了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让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在涉税办理过程中享受更加高效便利的服务。

  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识别号为9121090576182090052015、2016、2017年度连续三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4第40号),对A级纳税人实施的激励措施,包括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三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及时办理;审批大厅开辟“绿色通道”,“一对一”等特殊服务,同步提供预约、延时、网上等审批服务;税源管理科按照守信激励的原则,定期提供税收政策业务咨询、纳税辅导;同时组织税务人员上门服务,解决企业在通过网络办税时涉税软件使用方面的问题,极大的方便了纳税人。

  企业表示:现在经济下行趋势明显,竞争压力增大,对我们来说,时间就是金钱。节约了办税时间,就相当于节约了我们的成本。享受到以上服务的我们能够更便捷地享受税务机关提供的优质服务和信用激励措施,我们作为A级纳税人,感觉特别自豪。

  通过上述措施,增强纳税人了对诚信纳税的认知和自豪感,同时利用该企业在区域内的带头作用,引导了更多的纳税人关注纳税信用,改进办税习惯,树立了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 

  企业联系人:张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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