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鲅鱼圈钢铁分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2108007948417400,该企业成立于2006年12月6日,主营项目黑色金属冶炼及钢压延加工。该企业为分支机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均在属地缴纳,总机构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该企业采用国际先进的钢铁生产工艺、流程和装备,拥有能源动力、焦化、烧结、炼铁、炼钢、轧钢等配套设施。设计能力年产生铁650万吨、钢650万吨、钢材620万吨,主导产品定位于集装箱用钢、管线钢、船板、机械结构用钢、锅炉板、容器板、桥梁板、建筑用钢系列产品。
企业2017年度实现增值税48122万元,实现企业所得税零元;2018年1—8月份实现增值税52582万元,实现企业所得税31761万元。2017年度被认定为纳税诚信A级企业。
该企业诚信纳税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积极学习相关税收法律法规。以企业财务经理为领导,下设专门负责税收业务的专职财务人员,企业注重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学习,熟悉有关税收政策,以诚信守信,照章纳税为原则,在纳税管理方面具备力量,严格按照税收政策和税务管理机关工作要求,及时进行各类税种的纳税申报,并积极配合税务稽核的相关工作。
二是征纳良性互动,加强理解沟通。该企业办税人员每个征期积极准确完成有关纳税资料,全面深入做好大企业税收分析,为税务机关做好税收计划预测及企业生产经营变化等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另外,税收基层管理人员对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涉税问题做到有问必答,增强企业税收法律意识,提高办税人员的业务技能。
三是依法配合税务机关履行职责。始终坚持依法治税,依托现代化信息化技术,千方百计提高税收征管效率。针对此类重点税源行业和企业,逐渐加大监控力度,对企业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实地走访,全面了解和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及税收变化规律。企业财务人员能够给予积极配合,将企业的涉税问题及时反馈,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提高了税法遵从度,也把企业涉税风险降到最低。
通过以上诚信纳税工作的开展,该企业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涉税工作已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预计2018年全年可实现税收收入12亿元,其中增值税 7亿元;企业所得税 5亿元,收入总额较上年增长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