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合肥市医保局出台《医疗保障基金监督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完善相关标准和指标体系,规范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参保人员的医保行为,形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据介绍,合肥市将建设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参保人员等信用记录模块。将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医师履行定点管理协议情况,纳入信用等级评价;对骗取医保基金的参保人员记录在案,为信用等级评定提供依据。将欺诈骗保行为纳入合肥市信用管理体系,依托合肥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合肥),依法及时公开失信主体相关信息、违规行为、行政处罚等情况。合肥市医保局表示,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参保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将采取惩罚性核减、责令定期报告、新闻曝光、取消资格和列入“黑名单”等措施,实施联合惩戒,提高失信成本,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
此外,为了推进行业自律,将鼓励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按照服务协议规定开展行业规范和自律建设,签订医保诚信服务承诺书,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违约失信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做出书面承诺,促进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自我规范和自我约束,提升行业诚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