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和法治经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对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增强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盐城市致力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提升社会治理能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全社会的诚信意识、规则意识、法律意识和全民道德素养,充分运用信用激励方法措施,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盐城市发改委(市信用办)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及市场主体,严格以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文件为依据,编制发布《盐城市市本级守信激励措施清单(2024年)》(以下简称《清单》)。
《清单》旨在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明确守信激励措施的种类、适用对象及信用便民惠企应用场景。包括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措施17项、优先提供公共服务便利措施5项、优化诚信企业行政监管措施8项、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措施8项、大力推介诚信市场主体措施2项、“盐有信”个人信用积分便民惠民措施29项等六类共计69项激励措施,搭建27个“信用+”场景应用。
《清单》鼓励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市场主体,依据法规和政策,在医疗、托育、养老、家政、旅游、购物、出行等重点领域拓展守信激励内容,实施“信用+”工程。
《清单》要求各县(市、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据法规和政策,结合地方实际,制定适用于本区域的守信激励措施清单,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