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工作主动融入发展大格局,以文旅消费引领带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提质扩容,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在强化市场监管,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行业监管,规范市场秩序。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养老防诈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开展“助老护苗”专项行动,受理、办结涉老涉未举报和案件504起。上线文旅信用监管平台,部分城市试点建立“先游后付”全产业链信用消费机制。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严格等级评定,对复核整改不达标的企业进行摘牌、降级。严管网络招徕渠道,有效遏制“无证经营旅行社业务”等问题,为旅游业发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深入推进文娱领域综合治理,约谈网络直播平台和演出经纪机构21家,严防劣迹艺人转移阵地复出,维护演出市场秩序。
二、公平公正执法,提升案件办理效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年发起12轮联合执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件事。通过开展集中办案、以案施训等活动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全年办结行政处罚案件4196件。贯彻落实新版《行政处罚法》,修订裁量事项156项,切实维护营商环境。
三、开展文明建设,保障消费维权。创建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引领行业文明素质提升。高效处置举报投诉,2023年全省办结文化市场举报694件,旅游投诉401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95万元。创新开展旅游投诉调解与仲裁衔接试点,青岛等7市建立调裁中心,依法快速化解纠纷。在“3·15”“5·19”等重要节点组织普法活动,全年普法宣传800余场次,发放普法读物16万余份。开展“文化安全进校园、进社区”活动1200余场次,惠及中小学生、老年人群30万余人次。
下一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持续推动文旅消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强化重点部位执法力度。开展网络文化、网络游戏、在线旅游等网络市场治理整顿;整合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出版、电影以及“扫黄打非”领域涉老涉未工作,开展2024“助老护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引发的强制消费等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二是构建文旅全领域监管体系。继续推进旅游服务质量全面提升行动,开展社会化监督和满意度调查;加强演唱会、音乐节等大型演出管理;规范文化娱乐等新业态监管;研究制定电竞酒店管理办法。
三是做好信用监管和纠纷处置工作。持续开展文旅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逐步实现市场主体分类分级管理;继续推广“旅游投诉+仲裁”,加强文旅消费提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