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交通运输局信用体系建设暨“信用交通市”创建工作方案》近日印发,标志着青岛市全面启动山东省“信用交通市”试点创建工作。《方案》明确了青岛市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以工程建设、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五大重点领域为抓手,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深化事前、事中及事后环节信用监管,推动诚信文化建设,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着力打造具有青岛特色的 “信用交通”品牌。
深化交通信用体系建设是建设现代流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要求,是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新要求,也是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的新要求。2021年9月,为深入推进全省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结合“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经各市申报,省交通运输厅筛选、审核研究,将济南、青岛、淄博、济宁、泰安、威海、德州等7市交通运输局作为第二批 “信用交通市”创建试点,将济南历城区、莱西市和平度市等21个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作为第一批“信用交通县(市、区)”试点,试点创建期为一年。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各试点单位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创建重点和亮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经验,发挥信用交通建设示范和带动作用。
获批创建山东省“信用交通市”试点以来,市交通运输局加快研究明确试点工作任务,以“信用交通市”创建工作为载体,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在全市营造“学信用、懂信用、用信用、守信用”的浓厚氛围。按照《方案》,青岛市将通过抓紧抓牢三个方面的工作,推动试点工作持续开展。突出抓制度建设方面,工程建设、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5个专项组将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各自职责,对照上级法规政策,借鉴先进经验做法,探索制定差异化的信用管理制度措施。突出抓场景应用方面,研究创新开展“信易+”应用工作,强化“信易+”工作的守信激励作用,落实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突出抓平台生态方面,充分利用相关行业资源优势,加强沟通联合,调动各方积极性,推出对行业监管有利、对市场主体有利、对消费者有利的应用场景,实现共融共生、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