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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普洱:已对全市7277家涉旅经营单位开展诚信评价

来源 :信用辽宁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29 10:41 打印

  为在文旅行业大力弘扬守信践诺的传统美德,努力营造“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良好文旅行业氛围,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深入推进文旅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健全文旅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制定印发了《普洱市涉旅经营单位诚信指数评价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对所主管的普洱市旅行社、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景区(点)、餐饮服务单位、住宿服务单位、商品零售经营户6个业态的所有经营户,进行规范指数、品质指数、体验指数等方面的评价。目前,已对全市7277家涉旅经营单位开展诚信评价,并通过“游云南”App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同时,还制定印发了《普洱市文化和旅游行业“红黑榜”制度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文旅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结果运用。2021年以来,共发布四期“红黑榜”,对为全市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企业,以“红榜”形式向社会公告,以资鼓励,对登上“黑榜”的违规企业进行整改处罚。

  2021年以来,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积极指导文旅市场主体立足自身工作实际,加快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完善企业信用建设体系,打造诚信品牌企业群体,指导创建茶马古城旅游小镇作为普洱旅游市场诚信示范点,发挥品牌企业的带头作用,引导文旅市场主体加入诚信品牌行列,加快提升文旅市场信用建设水平。

  此外,普洱市旅游协会结合文旅行业社会信用建设任务要求,充分利用春节、“3·15消费者权益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题宣传活动,通过展板、微博、电子显示屏、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向广大商户、文旅行业人员宣传文旅市场法律法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让文旅行业懂法、知法,增强守法意识,提高文旅企业自身诚信素质。

  据普洱市旅游协会会长李跃忠介绍,目前,已动员组织全市200多家信用资质良好的企业加入普洱市旅游业诚信商户联盟,签订诚信公约,主动承诺30天无理由退货,推动普洱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游”“购”“娱”消费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