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水利建设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厦门市水利局多举措并用有效提升水利建设工程信用监管效能。
一是构建信用监管平台,加强信用结果运用。依托信用厦门及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及时推送信用信息,实现信用信息实时互通。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同信用等级企业,根据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实行差别化监管。
二是强化信用监管震慑,对市场主体不良行为采取信用监管,强化信用约束的威慑力。
三是加强信用评价激励,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对春节期间不停工且完成产值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通报表扬,记录信用良好行为。
四是保障市场主体信用权益,对疫情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失信行为的,审慎认定信用属性。对企业过往发生的还在公示期内轻微失信记录,积极引导企业做好信用修复服务。
五是加强信用宣传,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社会诚信和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普及诚实守信和信用监管等相关知识,传播“诚信厦门水利”理念,不断增强整个水利行业的诚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