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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建立集贸市场信用评价机制

来源 :信用辽宁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8-05-31 15:52 打印

    云南昆明全力打造文明经商、诚信经商、守法经商的规范化(标准化)集贸市场,促使云南昆明集贸市场普遍达到环境优美、功能齐全、经营有序、食品安全的要求。日前,云南昆明下发的《昆明市集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不同排名的集贸市场进行分级奖励,建立集贸市场信用评价机制,推动集贸市场综合整治长效化。
  《方案》从落实辖区属地政府责任、落实行政监管部门职责、落实市场开办方职责、开展市场管理公司试点工作4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措施。其中,在落实辖区属地政府责任方面,《方案》提出,建立完善县级领导对口联系责任制、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制、辖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属地监管责任制、社区(村委会)属地监管责任制四级市场包保责任制,并制定辖区范围内集贸市场常态化考核奖励机制,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不同排名的集贸市场进行分级奖励,形成竞争态势。
  同时,建立集贸市场信用评价机制,对集贸市场的开办者和经营户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开展信用信息的征集、评价、反馈和公示工作;规范集贸市场摊位租赁合同文本,引导市场开办者将食品安全、商品准入、消费维权、诚信经营、规范服务等内容纳入摊位租赁合同条款,并设立发生严重违约行为终止摊位租赁的退市条款。鼓励市级国有公司参与全市集贸市场运营管理。
  《方案》还从加强投入保障、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督查考核等方面提出相关要求。根据《方案》,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需确保在两年内提升建设3到5个标准化的示范集贸市场,其他县(市)区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争取在两年内提升建设3到5个标准化的示范集贸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