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啊,帮我们解决这么大一难题!”刘先生激动的致电12345市民热线,热情表扬了大连市公证处工作人员。原来,刘先生欲放弃遗产继承权,让其生活困难的弟弟继承父母遗留的房产。但因为其情况十分特殊,导致在办理公证事宜的时候遇到很多困难。
其实,在刘先生到大连市公证处前,想直接将父母名下房产过户给弟弟,但由于刘先生家的情况十分特殊,不符合办理非公证继承的情形,没有如愿办理。一是因为刘先生不能提供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二是因为刘先生的母亲跟外公姓氏不同,又提供不了其他相佐证的证明材料。三是因为刘先生的弟弟行动不便,不能出门。所以,只能办理公证继承。为此,刘先生特别苦恼,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来到大连市公证处,向公证员讲述了自己的困难之处。公证员耐心地接待了刘先生,细致地问询了刘先生家里的具体情况,并针对刘先生的三个困难,公证员提出了解决方案。
一是针对被继承人死亡时年满75周岁,因时间久远等原因无法提供被继承人父母的死亡证明的情况,在办理遗产继承公证过程中,采取承诺制的方式,让继承人承诺被继承人的父母均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帮助公证当事人顺利办理继承公证。刘先生的父亲死亡时已超过75周岁,符合承诺制的要求。
二是针对刘先生的姥爷和母亲不同姓氏的情况,刘先生的母亲生前没有告知他原因,他也不了解具体情况。公证员了解到刘先生母亲的妹妹还健在,让其到场,通过询问,了解到刘先生的亲生姥爷早年在山东老家死亡,姥姥带着全部子女来到大连生活并改嫁,但刘先生的母亲及其兄弟姐妹均没有改名换姓,故刘先生出具的死亡证明上姥爷的姓氏和母亲不同。公证员对此制作了询问笔录存档。
三是针对刘先生的弟弟行动不便,不能出门的特殊情况,公证员采取视频通话的方式对其进行询问,并让其在相关公证文件上签名、捺指印,并将整个过程录像存档。
最后,公证员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保证公证质量的前提下,为刘先生办理了继承公证,让其弟弟顺利继承了父母的房产,解决刘先生一家的难题。
刘先生问题的解决正是受益于大连市率先在全省推出的公证承诺制。大连市致力于提高公证服务理念,把惠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放在工作首位,根据《关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优化财产继承公证程序及流程的通知》精神,制作了承诺制文书版本,缩短出证时限,解决证明难。
大连市公证承诺制的应用范围也越来越广,针对有些年代久远的证明材料当事人不能提供的情况,在保证公证质量的前提下,都可以采用承诺制、证人证言的方式办理,解决了当事人的举证难题,比如:针对于在公证业务受理过程中涉及当事人婚姻状况的问题,采取当事人自己声明加公证处在婚姻登记系统查询的方式办理;针对于继承标的低于5万元的继承公证,制定了小额继承公证的承诺制模板、承诺制告知书,采取小额继承简易程序办理,最大化减轻群众证明负担;针对于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业务的各种特殊情况,采取远程视频公证、上门公证的方式办理;针对办理同一金融机构批量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情况,让其提供一份证明材料存档,每次办理从办证系统里调取档案的方式办理......
大连市司法局紧紧围绕以人为本、执业为民的公证理念,从企业和群众的需求出发,着力推广公证信用承诺制,坚持把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检查信用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为守信主体提供高效便民的公证法律服务,把数字赋能作为公证信用工作的重要载体,以信息化建设为基础,推动公证线下办理和公证网上服务融合发展,以公证信用体系建设为抓手,推进惠民便企工作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