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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

来源 :信用辽宁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10-10 09:13 打印

  9月20日,辽宁省政府组织召开了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会议听取了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书面审议通过了《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受领导小组组长王健同志委托,领导小组副组长方铁林同志就进一步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做出了部署和安排。省委政法委、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等25家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信用环境是治理之基、发展之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企业无信,则难求发展;社会无信,则人人自危;政府无信,则权威不立。国清书记多次强调,辽宁的振兴根本问题是要解决自身的发展问题,尤其是法治环境、信用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乐成省长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各级政府必须严格兑现承诺、严禁失信违诺,自觉做诚实守信的坚定践行者、维护者。王健常务副省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调度,进一步完善全省社会信用体系,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推动辽宁省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会议强调,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各部门结合职能和实际,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推动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为今后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也要清醒看到,在新形势下,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无法完全适应高质量发展需要,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距离省委、省政府要求,以及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期盼仍存在差距。   

  会议强调,各部门要按照全省政府系统深入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特别是乐成省长讲话精神,扎实开展政府诚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定时间表、路线图,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省发展改革委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抓好统筹协调,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会议就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扎实做好当前相关工作进一步提出要求。强调要提升信用法治化水平,继续做好信用法规落实工作,推动各领域专项立法嵌入专门的信用条款,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真正全面步入法治化轨道。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持续开展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健全政府失信治理制度,全面提升政府诚信行政水平。要强化部门统筹联动,牢固树立全省“一盘棋”思想,协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抓实失信联合惩戒,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强化失信联合惩戒震慑效应。要提高平台网站建设水平。以省、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为基础和支撑,优化归集流程模式,全面提升信息归集共享效率和质量。要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扩大信用承诺覆盖面。要提升“双公示”质量,力争做到无迟报、无漏报、无错报,进一步提高合规率、及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