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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开原“4.17”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例

来源 :信用辽宁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8-08-24 14:31 打印

  2015年4月17日,由铁岭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铁岭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开原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开原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联合查获一起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代号“4.17”案件)。

  一、案件来源

  开原市国家税务局在发票协查工作中发现,辖区内部分企业涉嫌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经逐级上报,调查确认涉案企业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重大嫌疑,并采取税警联合办案成功查破此案。

  二、简要案情

  经调查,焦文贺、相红升等人以牟取利益为目的,利用虚假信息注册8户涉案企业,从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活动。

  焦文贺于2014年11月在开原市李家台乡注册成立了开原市鑫源顺达物资有限公司、开原市鼎盛达商贸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9日,在开原市李家台乡注册成立了开原市远迪贸易有限公司、开原市远达物资有限公司、开原市远恒商贸有限公司、开原市胜达飞物资有限公司、开原市盛腾物资有限公司、开原市恒鑫盛商贸有限公司。

  三、违法事实

  经检查发现,河北人焦文贺,于2014年11月起,利用虚假信息先后注册涉案8户企业。通过相红升的指挥,8户企业在无任何实际经营业务发生的前提下,非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用以抵扣税款,并非法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铁岭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铁岭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开原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开原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联合查办此案。并分别将案件在公安、国税系统上报。案件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督办案件。该案多名犯罪嫌疑人经公安机关列为网上逃犯后多次实施抓捕未果,以及涉案8户企业全部财务资料缺失等原因,给案件的查办工作制造了极大的阻碍。经过公安干警与专案组税务稽查人员历经数月的共同取证,已经掌握了该团伙利用非法手段注册公司,无实际业务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实。根据涉案企业有关人员笔录证明,涉案8户企业成立以来没有发生过真实货物交易,公司全部工作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犯罪嫌疑人焦文贺,乡镇干部,财政所干部以及部分法定代表人笔录证明,涉案8户企业无实际生产经营地点,利用虚假经营地点注册公司;根据办公地点房主,8户企业工作人员笔录证明,8户企业成立以来工作地点为民用住宅;根据公安机关与税务机关外调取证资料证明,涉案8户企业非法取得进项发票,并在无真实交易前提下,非法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经公安部门、国税部门核实,其中开原市鼎晟达商贸有限公司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份数2752份,金额267,501,666.71元,税额45,211,232.83 元,价税合计312,712,899.54元;开原市恒鑫晟商贸有限公司对大成县好德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6份,金额2,511,641.13元,税额426,978.87元,价税合计2,938,620.00元;开原市胜达飞物资有限公司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02份,金额49,201,911.31元,税额8,364,325.50元,价税合计57,566,236.81元;开原市盛腾物资有限公司对大成县好德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1份,金额4,068,430.86元,税额691,633.14元,价税合计4,760,064.00元;开原市鑫源顺达物资有限公司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678份,金额260,479,681.99元,税额44,281,547.78元,价税合计304,761,229.77元;开原市远达物资有限公司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50份,金额53,242,856.69元,税额9,051,285.35 元,价税合计62,294,142.04元;开原市远迪贸易有限公司对大成县好德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1份,金额304.20万元,税额51.71万元,价税合计355.91万元;开原市远恒商贸有限公司对大成县好德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份数25份,金额2,487,570.62元,税额422,886.88元,价税合计2,910,457.50元。

     四、处理、处罚依据及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焦文贺等人成立8户企业,在没有真实业务发生的前提下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开发票应定性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对8公司对外虚开发票的行为各处以50万元罚款,合计400万元。

  注:涉案犯罪嫌疑人焦文贺已经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半,目前正在康平监狱服刑。4.17案件涉及8户企业均已录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信息系统,确定为失信纳税人,且8户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均已判定为D级。

  联系人:铁岭开原市税务局稽查局  周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