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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五步工作法” 构建全链条信用监管机制取得积极成效

来源 :信用辽宁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3-08-03 11:01 打印

   近年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将全面推进信用监管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营商环境优化的重要抓手,围绕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监管”,坚持法治规范引领,建好信用“工具箱”,打好信用监管“组合拳”,以筑基→建制→分类→融合→赋能“五步工作法”,构建全链条信用监管机制取得积极成效。

    一、筑基:拓展信息归集共享范围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信息归集为突破口,夯实信用监管基础,按照“一码关联、全量归集”要求,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牵引,梳理形成涉及市场主体的65大类基础信息、58项行政许可信息、524项行政处罚信息、80项抽查检测信息,实现目录管理、自动归集;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归集公示791.34万户市场主体各类信息13.65亿条,形成全景多维画像,展示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联通信用中国(河北),强化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公示,促进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和公众“多元交互共治”格局。

   二、建制:推动信用监管持续规范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动态完善制度机制,为信用监管提供保障,树立“公示即监管”意识,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公示信息,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加大信用承诺制改革力度,推行容缺受理等服务措施,在行政审批环节保留证明事项13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11项,实施承诺代替申请材料1项、承诺免于实质审查7项,大幅降低企业开办成本;依法将24.93万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34万户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推动市场监管与其他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建立“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四是实施柔性监管。健全信用修复制度,依法将6.45万户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2131户企业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撤销11.9万条涉企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服务市场主体发展。

   三、分类:实现信用监管精准高效

   结合河北实际,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实施精准监管。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构建了包括5个一级指标、25个二级指标、104个三级指标的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制定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建成分类管理系统,按月将全省企业按照信用风险划分四个等级,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价格、反不正当竞争、广告、认证、知识产权等监管有机结合,提升市场监管效能;依托河北省数字市场监管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数据共享共用;依托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实现监管对象分类标注,支撑差异化监管;依托河北市场“监管通”,实现信用信息实时查询,提高监管的精准性、靶向性。

   四、融合:推进信用监管“全链条”

   为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市场监管各业务领域监管有机融合,实现信用监管“全链条”,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等信息嵌入行政审批系统,推行事前信用核查监管,实现由常规监管向关口前移转变;将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导入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推动日常监管与信用管理有机融合,推动行业主管部门以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为参考,对监管对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实现由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建立市场监管部门失信联合惩戒信息数据库,梳理形成涵盖55条具体失信情形的《市场监管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汇编》,推动联合惩戒措施有效实施,实现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警转变。

    五、赋能:提升市场监管综合能力

    为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理念和方式拓展到市场监管各个业务领域,以信用赋能市场监管,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全覆盖、常态化,2022年组织随机抽查13704次,基于企业信用风险开展抽查占比88.30%,问题发现率由22.66%提升至38.89%;将信用监管拓展到食品生产、特种设备生产、药品生产、药品批发、医疗器械生产、化妆品生产、工业产品生产、高风险检验检测机构八个领域,将1.59万户相关主体纳入清单,明确重点监管事项99项、一般监管事项145项,建立“通用+专业”信用风险分级管理模式;印发市场监管部门信用监管智慧监管推进方案,加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升级改造,构建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实现“一码识信用”,强化信用监管约束力;在石家庄市探索推行企业信用风险预警,健全风险监测模型,对异常注册、频繁变更、投诉举报等企业主要风险点实施监测,对高风险行业、区域进行预警提示。在保定市探索拓展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场景,主动为诚信企业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资质认证、产品销路上提供信用“金字招牌”,推动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的正向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