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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承诺公告,大连以制度创新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来源 :信用辽宁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8-08-15 14:56 打印

  今年7月,省政府在大连市召开了推动安全生产“四项机制”经验现场交流会,作为“四项机制”之一的安全承诺公告制度在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被深度推广和交流。安全承诺公告制度已得到国家安监总局(现更名为国家应急管理部)高度重视,多次得到上级部门的高度评价,已在全国多个城市被予以推广,为全国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有益参考。

  一、创新举措,建立并推进安全承诺公告制度

  安全承诺公告制度为市安监局推动安全生产“四项机制”建设重要举措之一。安全承诺公告制度,即企业完善内控机制,每天对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在确保风险措施可靠、全员经过培训、特殊作业措施可控、职业危害因素符合国家标准的前提下,由董事长或总经理向社会发布当日安全承诺公告。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目前已在装备制造、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全市已有1万余家企业实施安全承诺公告。应该说,我市创新推出的企业安全承诺公告制度,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生产安全事故连续几年控制在近年来较低位,各类生产经营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为此,2017年我们将企业安全承诺公告制度已在新颁布实施的《大连市安全生产条例》中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二、出台失信联合惩戒措施,为安全承诺公告制度落实保驾护航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承诺公告制度,2018年4 月,经市政府同意,我们以安委办名义出台了《对企业安全承诺公告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的意见》,联合全市10家部门对企业发布不实公告、虚假公告等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意见》着重体现大连安全生产工作特色,融合现有的信用信息平台技术,发挥信用管理联合效力,实现了“三个重视”。

  一是重视统筹规划。在落实安全承诺公告制度过程,统筹全市10个部门共同参与到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中来,突破安全承诺公告制度落实工作由安监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全力构建安全生产齐抓共管、联合惩戒新格局。

  二是重视分类实施。除了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工作要求,将安全承诺公告失信企业纳入到“黑名单”以外,我们还依托大连市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将失信企业纳入到“失信重点关注企业”名单中,并通过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向各有关部门公示“警示提示”信息,各有关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对其予以重点关注。

  三是重视执行落实。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共享,对于失信企业办理通关、海关认证、贷款融资行政许可、公司上市、土地使用和评优表彰等方面进行必要的限制。结合我市实际,扩大参与部门范围,联合多个部门共同采取联合约束措施,重点从失信联合惩戒措施、联合惩戒的实施方式等方面进行明确。对于失信企业,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土地使用、办理行政许可、评级授信、信贷融资、评优表彰等方面进行必要的限制。

  三、强化“三抓”,确保安全承诺公告制度及失信惩戒工作落实到位。一是抓教育引导,大力营造安全生产守信氛围,不断增强安全承诺公告制度及其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管理影响力。在《辽宁日报》、《大连日报》等多家媒体上专题报道我局关于安全承诺公告制度实行情况;今年7月6日我们就新近出台的《对企业安全承诺公告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的意见》通过市政府新闻办专门召开了新闻发布会,进一步扩大了安全承诺公告制度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工作的影响力。

  二是抓企业安全承诺公告信息发布工作力度,构建信息发布机制,监督企业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发布安全承诺公告;不断增强安全承诺公告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工作权威性。

  三是抓制度落实,不断增强安全承诺公告及安全承诺公告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工作的实效性。将安全承诺公告制度执行情况及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政策宣传、信用管理措施落实列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项目,形成安全承诺公告管理工作的整体效力,增强“实效性”。

  安全承诺公告制度是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而针对安全承诺公告制度出台的《对企业安全承诺公告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的意见》,以创新优势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我们通过多措并举,积极创新推进,使企业安全承诺公告制度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了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同时对安全承诺公告失信企业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扩大了对失信企业联合惩戒的范围,健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有利于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