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规范社会信用管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号)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我办起草了《关于在全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取消企业信用报告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请将意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lncjxyc@163.com。
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2日。
附件:关于在全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取消企业信用报告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